回复 疯子161414 : 游戏世界不断与现实世界重叠,《仙剑》、《EVE》、《红警》、《英雄联盟》、《绝地求生》,一个接着一个的游戏人物和游戏道具通过重叠来到现实。 而萧奕,一开局就没了心和肺,但取而代之的是游戏道具“虚空引擎”和“阴阳二气”。 世界改变了,现实与虚幻交替,过去与未来叠加,想要活下去,就只有不断前进...”
回复 末羽: 这部《焚天ol》2o11年,27岁的许庭生遇到了他一生最爱的女人,22岁的项凝。然而接踵而来的是创业失败,穷困潦倒,负债累累……他选择了从项凝的生活中消失。2o15年,31岁,潦倒不堪的许庭生再一次见到了项凝,就在那个晚上,他短暂而失败的一生陡然结束。***重生在2oo3年,许庭生19岁,项凝14岁……这里有默默守护/亲爱的,我会准备好一切,然后,等你长大。这里有念念不忘/你是我的旧时光,如同孩提时翻不过的围墙。这里有凌云壮志/若一日,我坐视天下如凌泰山而望,愿你在身旁。
回复 品言有罪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