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马伯庸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凯加农: 这部《风流欢野乡》歌者咏也,宋者国也。这个被历史冠名以“积贫积弱”的朝代真的如同人们口口相传的那般不堪?我们之所以能站在高高的地方,鄙视曾经的懦弱与无能,其最大的力量来源亦是曾经的历史。宋,亦有可歌可颂!物华天宝,物阜民丰,华夏数千年之文明极尽于此!与名人雅士扯淡,体验大宋的绝世风华,感受市井的民丰物阜……还有与那风尘女子对酒当歌,岂不快哉?!
回复 全职码字工 : 铁肩担重任,履职为人民!李天逸选调生报到的第一天便因为镇长助理的事情得罪了镇委书记曾立祥,恰好这时青龙镇下属过山村生疫情,曾立祥公报私仇派李天逸前往,面对过山村的穷山恶水和不配合的老百姓,李天逸该何去何从?新书开坑,继续稳定更新。看得快的兄弟可以去看一下梦梦的完本作品《官途》和《权力巅峰》,两本都是正版总点击过3亿的作品,绝对满满的正能量!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至高使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